第四百零二章 暮色的诱人故事-《文化抵抗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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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暮色系列的第三部月食,就抢夺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徒的读者,把它从畅销书榜榜首位置上挤下来。
哈利波特系列与暮色系列读者的重合度不能说高,也不能说没有。
关键在于排行榜的位置,第一名对于销量的拉动是无与伦比的。
何况见识过哈利波特再见识暮色,就不会觉得那么新鲜了。
新鲜感和恰当的剧情,对一本书来说,十分重要。
暮色恰好把这两者结合的很好。
在暮色之前,有和吸血鬼谈恋爱的小说,也有足够苏的爱情故事,但和吸血鬼谈足够苏的恋爱故事,确实没有。
以前吸血鬼的形象绝算不上好,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邪恶的感觉,连吸血鬼新娘也连带变得邪恶,往往还是压寨夫人那样抢来的。
虽然虐恋故事也不错,女孩子一样很喜欢,但前提是,虐的人必须是高富帅。
也就是说,必须是暮色爱德华的形象,绝不能是吸血惊情四百年中老吸血鬼的可怕形象。
女孩子这种奇怪的生物,可以为高富帅付出一切,但必须时不时的拉出来给人展示展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你一个连阳光都害怕见到的生物,让女孩子怎么展示呢?
女孩子很愿意让自己变成高富帅的同类,但没几个愿意变成吸血鬼的同类,不能见阳光也太痛苦了。
但,如果变成钻石男的同类钻石女,那么就太棒了,迫不及待,您赶紧来!
咬我,我咬你也行,怎么咬都行。
这样的书火也确实挺有道理,这样的书不火也确实挺没天理。
于是,暮色火了。
刚上市的第一周还有点悄无声息,毕竟是新人新作。
书名也不怎么吸引人,如果改成高富帅的我,看见灰姑娘就忍不住想啃,说不定还能引起更多好奇心。
可惜瑟琳娜坚决不许这种书名面世。
事实上,这真不是宁匀的恶趣味发作,最开始,这部书有另一个名字,后来被弃用的名字专爱胖妞的吸血鬼prs....rs
而原作者还特别喜欢管主角爱德华叫阿多尼斯ns,一位结局被野猪咬死了的古希腊神话绝世美男子,维纳斯的最爱。
不管怎么说,阿歇特图书出版集团是一家比较有实力的出版集团,最高时期畅销榜前十占有五个位置,所以渠道不少,铺货量还是不错的。
感兴趣买了暮色小说的少女们,一读之后,大为惊叹。
别看只早了两年,互联网时代,两年代表很多见识。读到的时候会获得更多新奇感。
诗意的背景,新鲜的设定,刚读开篇的少女,精神就振奋起来。
相对模糊的普通少女主角,和自己一样成熟,和自己一样爱读书,甚至冰雪聪明到阅读呼啸山庄这样的“严肃”文学。
当然,也和自己一样有点笨手笨脚,不像啦啦队那些该死的碧池们那么四肢发达。
这让少女读者们产生了强烈的代入感,非常特别的共鸣,看,我们爱读书的就是这么聪明,就是能遇到文艺、强大又无所不能的高富帅,比四分卫那帮野兽强多了。
没错,男主太勾人了,爱德华就是现代的阿多尼斯,身高九尺,如花一般俊美精致的五官,令世间所有人与物,在他面前都为之黯然失色。
知识更丰富一点的少女读者,还知道阿多尼斯的更多秘密瞪谁谁高.潮!
一天,维纳斯偶然碰到身高九尺风度翩翩的阿多尼斯,一见倾心,便招呼他,希望和他谈一会。
但阿多尼斯不愿接近异性,一口便拒绝了维纳斯的好意。维纳斯只有用法力控制了他的行动,向他倾诉恋爱的奇妙。阿多尼斯始终不为所动,更显出急欲摆脱她的神色。
维纳斯用尽一切甜言蜜语,且愿意给予很多条件,阿多尼斯坚贞不屈。
最后,阿多尼斯用轻视的眼神望着维纳斯,令维纳斯大受刺激,晕倒地上。
所以,只凭美色就能满足一切女人的男主爱德华,让少女读者们不能自拔,尽情幻想。
终于,女主发现男主的吸血鬼身份。
这时候,绝对没有少女吐槽,他.妈.的,都上百年了,您还读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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