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当初的某些选择也是正确的。 宁匀认为,斯通小姐重塑身体后,恐怕也不会形成这种气质。 斯通小姐知道宁匀不是无敌的,尤其有过《雷神》世界中的记忆经历。 斯通小姐追求的是不前不后,恰到好处,过度自信与过度自卑都对人生不利。 自卑不必说,过度自信的人,总有一天以难堪收场。 事实上,没遇到宁匀的沃特森小姐就是最好的例子。 比起一步一步升高,逐渐走向辉煌的斯通小姐,沃特森小姐严重的高开低走了。 如果按照原来历史,没有遇到宁匀,沃特森小姐在赫敏阴影下折腾很多年,最终还是不得不屈服于现实,出演迪斯尼《美女与野兽》真人电影。 以绝不算小的年龄,扮演一个无知、幼稚、慌张、不知所措,娇小的,与野兽谈恋爱的,近距离看算不上少女的美女。 这一点,沃特森小姐自己再清楚不过。 如果没有宁匀,选择出演《美女与野兽》的沃特森小姐,将不得不使用搞笑的木棍,在雪天与野狼战斗,差一点被扑倒的情况下,被“野兽”拯救。 比起彩蛋中同样的雪夜与野狼对峙,嗯,确实不够美型。 同样,没有宁匀,沃特森小姐将因为出演《美女与野兽》,推掉《爱乐之城》的片约。 而斯通小姐出演《爱乐之城》后,获奖无数,广受赞誉,走向巅峰。 那时候,同名的经常拿来对比的两人的心情…… ps:写书中总会生一些很有趣的事儿,比如刚写完沃特森小姐和宁匀一起扔钱,现实中沃特森就在伦敦地铁扔书。 写完雪夜与野狼对峙,《美女与野兽》的预告片就出现同样的一幕:) 原本《爱乐之城》女主设定为年轻刚来La的女孩,艾玛·斯通出演后才改成经历丰富(失败)的成熟形象。 意味深长的角色改变……现在就看下个月《美女与野兽》的票房和口碑了。 现实中两个艾玛相爱相杀,结合书中内容,太有趣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