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来到麋鹿身体边上也不在意扑面而来的血腥味,骑在麋鹿的身上哈哈大笑,感觉自己像驰骋沙场的姜子牙,只不过是自己胯下这只不像神兽已经是死掉多时了。 就在杨勇骑在麋鹿尸体上陷入幻想当中的时候,另外两个人在山顶上一点点的下来,他们可没有杨勇那么疯狂,赶在七十度斜坡的山顶上往下滑行,所以只好一点点的下山。 当两个人来到杨勇身边的时候,杨勇赶紧把自己的苹果手机交给史密斯,然后疯狂地摆pose让史密斯给自己合影留念,就像这只神兽是被自己打死的一样,杨勇真是臭不要脸。 整整拍摄了上百张照片之后,杨勇这才意犹未尽的把手机收回来,然后该轮到史密斯出手了。同时史密斯也非常的郁闷,自己一个杀人魔王,屠杀那些所谓的格斗高手无数,没有想到跟在杨勇的身边自己这个格斗之王居然沦落成屠夫,不是杀熊就是宰杀大角麋鹿但是郁闷。 郁闷归郁闷史密斯总不能让自己的老板杨勇亲自出手给这些动物扒皮,杨勇也不是干这种活的人呢!那样一来这些好端端的皮子可就白白糟蹋了。 所以史密斯抽出腰间的狗腿砍刀,在向导和杨勇的帮助下,把这支过三百多公斤的巨型麋鹿来个四脚朝天,从腹部最柔软的地方下手。 用自己的******一点一点的小心翼翼把大角麋鹿的皮革拨下来,当一整张完整的皮子不下来之后,爱斯基摩人向导已经找来了不少干草,把麋鹿皮革上面的血迹碎肉全部磨下来。 而这时候,杨勇却围绕在只是不像神兽的头部周围一圈一圈的乱转,同时思考着这只鹿头该如何处理。要是普通的大角麋鹿头部标本杨勇就不会上这么大火,因为这只大角麋鹿的头部太大,光那一对十六叉鹿角就足足有两米半长。 再加上比别的麋鹿大上半圈的脑袋,还有脖子,整只麋鹿头部制作成标本体积实在是太大了。长度就足足三米半,往哪里挂呀!而且杨勇最看重的就是这支十六叉鹿角打算做一个枪架,如果把这两只鹿角锯下来,那么这只麋鹿头部标本将彻底被损坏,没有鹿角的头骨标本还有什么值得收藏的呢。(未完待续。)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