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论律师说服法官的难度-《一个小律师的奋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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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假诉讼,说白一点,就是原被告双方事先约好,然后由原告提起诉讼,被告在法庭上承认原告所主张的事实,最后再由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从而让原被告双方达到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

    虚假诉讼在民间借贷、套路贷方面,可以说已经泛滥成灾,而且虚假诉讼已经入刑。

    虚假诉讼也是法院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最高法院也出台多个文件来帮助下面的法院来认定是否构成虚假诉讼。但最高法院的文件多是以套路贷为主的,在普通民事诉讼中,是否属于虚假诉讼,还得依靠承办法官的主观认识。

    果然,郝好一说怀疑何岚与刘小天之间可能是虚假诉讼,立刻引起了孙丽美的关注。

    “你说他们是虚假诉讼?你有证据吗?”孙丽美问道。

    “韩城金融担保公司与刘小天之间因为担保问题,法院已经做出了生效判决。现在已经进入执行阶段。而刘小天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就是何岚与刘小天现在打官司这套房屋,……”郝好准备从头向孙丽美解释他怀疑的来龙去脉,但立刻被孙丽美打断了。

    “说重点,你有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的?”

    郝好:“你看啊,这套房子他们已经购买了六年了,六年来,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产权的事情。可现在一遇到法院的执行,立刻就开始说起产权问题了,这中间难道没有一点问题吗?”

    孙丽美:“人们没有主张权利,并不代表认可房子的归属对吧?如果不是你们申请执行,可能人家一辈子都不谈这个事情呢?这个理由不成立。”

    郝好知道麻烦了,如果说之前由合议庭合议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韩城金融担保公司以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还有一定可能的话。那么,现在这种可能性正在降低。

    原因实在是太简单的,因为郝好刚才提到的虚假诉讼,而郝好又拿不出相应的证据或者适当的理由。

    这就会给法官一个印象,郝好是在搅局。如此一来,孙丽美就会慎重考虑让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参与案件的问题。这一慎重,往往代表着希望的渺茫。

    如果是别人,通过关系做通主审法官的工作,先让韩城金融担保公司参与诉讼再说。但根据孙建军反馈的信息,这个孙丽美是个原则性非常强的法官,找人不但帮不上忙,反而可能会坏事。

    急切间,郝好又扔出了一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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