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郝好在听到对方的回答后,都有些想给自己来一巴掌了,他再次耐心的问对方:“你们现在收到了谁的通知?” “你等一下,我看看。”电话中传来一阵翻动物品的声音,然后,又再来了女人的说话声,“郝律师,我现在有一张我们县公安局的《拘留通知书》。” “什么内容?”郝好问道。 “我给你念一下哈。”女人说道,“周伟家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我局已于2019年10月8日将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罪的周伟刑事拘留,现关押于平原县看守所。下面是平原县公安局的章,还有日期。” 听完女人念的刑事拘留通知书,郝好不由一愣,“抢劫、故意杀人”,这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罪名。但当两个罪名放在一起时,就有了不一样的意义。 抢劫,即使用暴力或胁迫或其他方法,让他人交出财物或者拿走他人财物的行为。 抢劫过程中,有时会造成被害人的受伤或死亡,因此,法律就有了“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的规定。 也就是,如果在抢劫过程中把人杀死了,或者为了抢劫而杀死了被害人,还是定抢劫罪,只不过量刑基本上会在无期徒刑以上罢了。 但有一种情况很特别,那就是在抢劫完成后,为了杀人灭口而杀死被害人的,会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两罪并罚。 而现在周伟面临的就是这种情况,如果是按抢劫罪定罪,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就不会出现“故意杀人”这四个字。更何况,在刑事拘留时,一般也不会写两个罪名上去。要么抢劫,要么故意杀人。 而现在出现了”抢劫、故意杀人“这样的描述,那就基本可以确定,警方已经认定周伟属于抢劫后杀人灭口了。 这可是标准的死刑案件,连缓刑的可能性都不大。 另外,从拘留通知上来看,郝好判断,这个案子现在应该是在侦查阶段,还没有移送检察院。但他还是需要再确认一下,“你还有没有收到其他的通知?” “没有了。”周伟的姐姐说道。 “你们是准备委托律师吗?”郝好问到了实质性问题。 “我弟弟这个事儿,是不是很严重啊?”周伟的姐姐问道。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