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鸡胸脯-《良缘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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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多少的问题。它现在是成心跟我过不去!”

    哪有这样,每次都抢他东西吃的道理!

    南宫懿边说,边瞪了一眼站在林玦肩膀上,小眼珠滴溜溜地转着的鹰。

    “行了,阿福除了这一点外,还是很乖的。咱们能从谷底走出来,还不多亏了它的引路?”

    看到南宫懿气急败坏的样子,林玦不由地想笑,但她只是伸手顺了顺这只被她取名为“阿福”的苍鹰背上的毛,强行忍住了笑。

    南宫懿瞬间心累。

    连名字都取了,看样子林玦是不可能会抛弃它了。

    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出了错,这鹰伤好了也不离开,就一路这么跟着他们。对他来说,简直是拖油瓶加噩梦啊!

    林玦看着某人瞬息万变的脸色,不由抿嘴轻笑,她拍了拍肩膀上的鹰说道,“阿福,到前面去探探路,回来给你鸡胸脯吃。”

    苍鹰像是听懂了一样,十分乖巧的扑闪着翅膀走了。

    南宫懿,“……“

    他已经十分确定,这只苍鹰一定是公的,而且还是个色鬼!一定是!

    不过南宫懿生气归生气,阿福在认路方面还是挺靠谱的,不一会儿,就将他们两人带离了谷底。

    当看到平地的一瞬间,林玦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终于,他们俩终于走出来了。

    “阿福,给你两块鸡胸脯吃。”

    “不是说一块是留个我的吗?”

    南宫懿有点委屈。

    “鸡胸脯肉其实不好吃的。”,林玦见状赶忙解释,“你啃个鸡爪吧?”

    南宫懿,“……”

    他如今在林玦心中的地位,不如一只鹰?

    两人正打闹着,林玦突然看到前面似乎又卖东西的。

    ?“诶?!南宫懿你看,前面有个茶摊子,都吃了好几天的干粮了,咱们去那儿看看,说不定有卖热食。”

    林玦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间茶摊子开心的说道。

    虽然野鸡肉相对于烙饼来说美味的多,但一连几天都吃的这个,吃的她都快要成仙了。

    “这茶摊子有古怪。”

    南宫懿淡淡地看了一眼。

    这儿又不是官道,只是小路,凭空冒出来个茶摊子,其间必有古怪。

    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小路边上开茶摊子,除非是钱多到用不完,否则是不可能会有人自找苦吃的,根本就赚不回本。

    “也是。你这么一说好像也有道理。”

    林玦满脸失落。

    “唉,这样看来,我想要吃上一碗热乎乎的面条的愿望,又要落空了。”

    “等过了这一片,到了城里之后,可以自己煮。”

    南宫懿说道。

    “自己煮?”,林玦瞬间有些心虚,“咱们到时候还是找家客栈吃好了……”

    不是她妄自菲薄,她煮出来的东西,还真是不怎么可口。

    虽然已经打定主意不会在前面的茶摊子停留,但毕竟是必经之路,在经过那个茶摊子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几位客官,这儿有上好的猪头肉和打卤面,不来点吗?——”

    茶摊子的老板见到有人来,开始热情的招呼。

    一听到猪头肉,林玦想吃都快要走不动了,但咽了咽口水,还是跟着南宫懿继续的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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